一、办公室
主要职能:协助院领导处理日常院务工作;负责学院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;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制度建设工作;负责院委会议组织及学院会务安排工作;负责学院公文审核把关工作;负责院史资料的日常收集整理、大事记载;负责院委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;负责学院机要、档案、保密、信访、印信管理、报刊征订收发等工作;负责学院公务接待、公务用车管理;负责学院新闻报道审核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以及学院网站、公众号的建设和维护;负责校园文化建设;完成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党群工作部(组织人事部)
主要职能:负责学院党群工作。协助院委履行党建主体责任;负责制订学院党建工作计划并推动落实;负责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工作;负责学院党员发展、教育管理、组织生活;负责工会、青年、妇女等群团工作;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;负责意识形态工作;负责学院纪检监察工作;负责学院内审工作。
负责学院组织人事工作。负责学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、教职工人事管理等工作;负责学院教职工招录、调配、任免、考核、奖惩、培训等工作;负责学院工作人员工资、福利等核定工作;负责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;负责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;牵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相关工作;负责学院在编人员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;负责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;牵头负责学院外事工作,负责出国(境)人员、出国(境)证件办理及管理工作;负责教学辅助服务人员等编外人员管理工作;负责实习生招聘及管理工作;负责援藏援疆、乡村振兴工作的协调管理;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。
完成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教务部
主要职能:负责学院教学工作的综合管理,制定培训、教学的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对外联络、培训需求调研、培训市场开发和回访工作;负责培训班的办班对接、教学计划制订;负责各类会议承接联络;负责教学活动的监督检查,教学质量的监督、评估与反馈;负责学院师资库建设;负责办学基地、现场教学点的开发和管理;负责全省党性教育协作区建设的联络工作;负责同国内国(境)外相关培训机构和组织的交流与合作;协助教学科研部开展教师的业务考评工作;完成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培训一部
主要职能:负责承办学院基本培训班次;负责承办省委组织部交办的省管干部或其他干部轮训班次;负责承办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、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等国字号干部学院基本培训班次阶段性培训;负责承办中央、省委外事部门交办的涉外培训班次及港澳台培训班次;主要承办省外委托培训班次;负责承办班次的报账回款工作;负责承办班次学员的学籍、档案管理;负责承办班次学员的日常管理、思想动态监管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;负责对学员的跟踪回访及信息沟通工作;配合做好带班老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;参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;完成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五、培训二部
主要职能:主要负责承办省内(含中央在湘单位)委托培训班次;负责学院办学基地培训班次的衔接、组织和学员管理工作;负责承办在学院举办的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;负责承办班次的报账回款工作;负责承办班次学员的学籍、档案管理;负责承办班次学员的日常管理、思想动态监管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;负责对学员的跟踪回访及信息沟通工作;配合做好带班老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;参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;完成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六、教学科研部
主要职能:负责学院课程体系规划编制及课程开发;负责对教学骨干的业务指导;负责学院办学基地、现场教学点的课程开发和指导;负责学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;牵头负责科研工作管理;牵头负责学院专职教师业务考评工作;负责科研咨询成果的统计、管理、归档、认定、评奖;负责教职工外出学术交流活动管理;参与学院师资库建设管理;完成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七、行财保障部
主要职能:负责学院经费预算、执行、决算以及内控管理等财务工作;负责学院统一招标、采购项目的管理与组织实施工作;负责学院基建、学院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管理工作;负责学院安全保卫、综合治理和消防工作;负责学院后勤保障服务及监督管理;负责学院网络安全、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;负责学院各类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;负责教职工住房补贴申报工作;负责学院教职工体检组织实施、卫生保健宣传教育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;负责学院与所驻社区(村)的共建工作;完成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八、湖湘红色文化研究中心
主要职能:负责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湖南的实践研究;负责开展湖湘红色文化研究;负责开展干部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;负责学院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;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工作;负责学术活动的联络协调和组织筹办工作;承担学院红色资源数据库和研究人才数据库的建设工作;负责学院教材建设工作;负责学院博士后联合培养工作;协同参与学院课程开发等教学工作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